公开采购操作规程
   
一、用户提供的资料
  1、《贺兰县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》;
  2、提供技术参数,内容包括:采购品目(品牌)、数量、详细技术参数、规格、配置、型号、功能与作用的详细描述及预算金额等。
  3、如属工程类采购,还需提供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。
  4、资金落实证明。
二、办事依据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;
  2、《招标投标法》;
  3、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运行暂行规定》。
三、办理时限
  不少于30个工作日(其中〈招标投标法〉规定: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,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)
四、办理程序
  1、用户提交采购办审核后的《贺兰县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》及详细技术参数、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及采购资金落实的证明。
  2、采购中心协助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,并提交采购人确认;
  3、采购中心编制招标公告并在"贺兰政府采购网"和"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"上发布;
  4、供应商报名、资格审核后购买招标文件;
  5、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会;
  6、供应商投标,并交纳投标保证金。采购中心组织开标,组织评委评标、定标并确定预中标供应商;
  7、采购中心在"贺兰采购网"和"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"上公示预中标结果7个日历日;
  8、采购中心确认中标人并上网公布,同时签发"中标通知书";
  9、用户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;
  10、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;
  11、采购中心监督合同的履行;
  12、采购中心组织项目验收;
  13、采购中心办理结算手续,并退还保证金。
  14、采购办或采购人支付货款。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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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:贺兰县银河西路文广局办公楼四楼 电话:0951-3910367